“食色,性也。”人和动物一样,都有贪婪的性欲,但不是所有的欲望都可以借用爱的名义去疯狂的去掠夺,而应限制在一定的法律道德范围内!目前流行的网络视频性爱就值得我们认真的去研究!
在80年代,如果有人胆敢贩卖色情杂志,他就会被抓起来判刑。更不用说“包二奶换妻***”等荒谬的事情了。现在,如果说这些现象已经泛滥,已经击溃了我们的道德底线,肯定有以偏盖全之嫌,但是谁又能否认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呢?尤其是互联网已经普及的今天,网络使所有最为隐秘的东西变得根本无法隐藏,就在我们为网上美女作家们用身体写作感到忐忑不安的时候,“视频做爱”这个新鲜事物又洪水猛兽般的粉墨登场了!
无可否认,网络就象是一个加速器,这种传播工具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改变中国人的性观念,从而让人们的性活动正在以加速度偏离传统道德。
日前,某地一女子在网上裸体聊天时被父亲发现,在和父亲的争吵中被亲生父亲失手杀死。我不知道看过这条新闻后大家是感到震惊还是悲哀,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人格的沦丧,但是,评价这种行为已经彻底推翻了我们传统的性观念和道德规范应该不为过吧?我也无法想象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所爱的人正在网上和陌生人视频做爱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反映,悲哀还是无奈?
诚然,与现实中的性行为相比,网络性爱还不足以对他人构成危害,我们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条文加以约束,但是这不等于这种行为就是可以毫无顾忌的猖狂发展下去!道德是最高的法律,举头三尺有神灵,试问下,你真的对视频做爱感到心安理得吗?
但丁曾经说过: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而应该追求知识与美德。从某种意义上讲,性解放我不反对,但是任何行为都应该有自己的道德底线,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所做所为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反之,当人的性欲望和野兽一样毫无遮栏的时候,和走兽还有什么区别?
也许有人会辩解说网络性爱也是爱,也是网络爱情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可避免的产物。那么我问你,什么是爱?费尔巴哈说:爱是成为一个人!你的“爱”做到了没有?你还有多少爱可以胡来?
我也无法想象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所爱的人正在网上和陌生人视频做爱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反映,悲哀还是无奈?
先问问你给那个你爱的人带来了什么,是什么 让(他)她如此寂寞?你自己做好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了么?
道德是最高的法律?错,人性凌驾于道德之上,道德是什么?只不过是被人拿来掩盖罪恶的工具。人是罪恶的,总有了思想就是注定罪恶的。
费尔巴哈说:爱是成为一个人。他已经被打倒了,不值得提。
因为有了网络,才让许多以前早就存在的人性罪恶更全面的暴露。难道没有网络之前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了?网络本是善良的,人性的欲望(包括罪恶)都要被尊重,没有任何人有权利指责,如果真有那么有权利可以指责的,那么,他叫做神。
当我们还在津津乐道的评论古代人乱伦,或者妻子妾成群时,请别忘记,所谓的仁义道德都是他们制定给我们后人的。可笑,我们为什么遵循那些鸟人所谓的道德。扯淡。
关健词: 视频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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