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在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置单、医嘱和处方,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
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指导下参与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不承担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责任。未经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同意,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健词: 医疗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