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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忌食用过敏性食物

打印 发布:2008-12-05 10:03 作者:webmaster 来源: 本站原创 查看: 13

  众所周知,吸烟、喝酒、滥用药物对胎儿的危害很大。而孕妇食用过敏食物对胎儿发育的影响尚未引起人们的重视。事实上,孕妇食用过敏食物不仅能流产、早产、导致胎儿畸形,还可致婴儿多种疾病。据美国学者研究发现,约有50%的食物对人体有致敏作用,只不过有隐性和显性之分。有过敏体质的孕妇可能对某些食物过敏,这些过敏食物经消化吸收后,可从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中,妨碍胎儿的生长发育,或直接损害某些器官,如肺、支气管等,从而导致胎儿畸形或罹患疾病。因此,可从下面五个方面进行预防:

  (l) 以往吃某些食物发生过过敏现象,在怀孕期间应禁止食用。

  (2) 不要吃过去从未吃过的食物,或霉变食物。

  (3) 在食用某些食物后如发生全身发痒、出荨麻疹或心慌、气喘,或腹痛、腹泻等现象,应考虑到食物过敏,立即停止食用这些食物。

  (4) 不吃易过敏的食物,如海产鱼、虾、蟹、贝壳类食物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5) 食用异性蛋白类食物,如动物肉、肝、肾,蛋类,奶类,鱼类应烧熟煮透。


关健词: 荨麻疹 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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